6.09.2009

我不需要那些數字

P︰如果在一個國家裡,比起誤判處死的人數,有更多人因為死刑的確實執行而保住生命,那麼,在這個國家裡誤判就不會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
很多人抱怨我對P提出的論證
你又不知道(Q)「在台灣實際上因為死刑而保住生命的人數比被誤判處死的人多」為不為真,你怎麼能算是成功地證明了P?
為什麼我需要知道Q為不為真,才能成功證明P?我不知道明天第一節課出席的學生人數是不是會比老師少,可是我知道,而且我相信所有認識大馬克教授的人都會同意︰
如果明天第一節課出席的學生人數比老師少,大馬克在義憤之餘,會把沒來的全部當掉
沒有人知道半人馬星上面有沒有外星文明,可是大家都會同意︰
如果半人馬星上有外星文明,半人馬星上有外星人
P是一個條件句,要知道它為不為真,我們不需要知道它的前件事實上為不為真,我們只需要知道,如果P的前件為真,P的後件會不會為真。我很好奇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在這種地方犯錯,不過那是題外話了,或許我該在另外一篇文章裡討論。

在這裡,我可能還是會遇到下面這類進一步的抱怨︰
好吧,我承認P實際上是否為真和Q實際上是否為真是不相干的兩回事,然而,如果我們不知道(或者更糟的,沒辦法知道)Q實際上是否為真,就算我們知道P為真,又怎樣?少了Q,P根本沒有任何用處啊!
如果上面那個反駁的質疑是「你的論證不成立」,那麼,現在這個反駁的宣稱就是「你的論證沒有用」。確實,只要沒辦法蒐集數據驗證Q的真假,就算P被成功地建立了,我們還是不會知道在台灣誤判是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

然而,這個論證真的沒有用嗎?我是說,這個論證真的在任何死刑討論中都幫不上忙嗎?
我相信,在幾乎所有關於死刑的討論中都會出現某種人,他們只因為掌握了一兩個誤判的案例,便傾盡全身的人道之力大聲叫囂死刑應該廢止。然而,如果P被證成了,我們就可以要這類人閉嘴,回去把數據挖出來再說。因為,根據P,除非Q不為真,否則誤判就不會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P主張,要成為反對死刑的理由,誤判的數量必須和死刑的嚇阻力比較。如果(礙於數據收集的困難)這個比較不可能有結果,「有可能誤判欸,廢死刑好了」這類意見就不可能被證成。這就是P在死刑討論上的力量。


Note:
  1. 我在死刑地圖整理了這個部落格關於死刑的文章連結以及它們的大概內容。

12 則留言:

  1. 一般人不會輕易接受這個說法的原因有一個可能是,在對於誤判這件討論上,我們對於國家公權力的監督跟要求會更高(比起對於民間團體)。我的意思是,如果國家無法透過數據證明Q,哪麼便也很難取得執法的正當性。

    另外,即便Q成立,誤判依然有可能可以成為廢死刑的理由呀。例如我可以主張死刑犯全面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這樣子即可透過多負擔一些成本然後讓無辜的死傷降到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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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phiphicake said...

    Hao-Zhong Wang︰

    對於第一段︰我不懂欸。P並沒有蘊含台灣政府對於維持死刑或廢除死刑哪邊有執法正當性啊。

    對於第二段︰那樣做不會讓死傷降到最低的。因為如果一個生命是因為死刑的維持而保住,就代表這個生命在其它方案(例如,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下不會被保住。Q預設的不只是死刑的嚇阻力大到把誤殺的人算進來還有賺,而且是在跟其它徒刑相比之下都有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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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過這樣一說倒提醒了我,Q事實上根本是個不可能達成的條件,因為死刑的嚇阻力再大,應該也不會比終身監禁+極刑來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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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過顯然這個缺點在目前死刑存廢的爭論中是不需要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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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白鹿先生:
    在我看來死刑的嚇阻力是最大的,然而你並不覺得死刑的嚇阻力最大,會讓我認為嚇阻力的大小其實應該是相對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死刑的嚇阻力帶來的保障可能是針對特定個案,不管這個個案是團體中的多數或少數,都沒有辦法保障其他可能要透過其他刑罰來保障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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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國小老師先生︰

    我不知道死刑的嚇阻力和無期徒刑比起來如何,不過我覺得極刑比較可怕。

    我相信不同的人可能會害怕不同的刑罰,不過,在死刑存廢的討論上,這個事實的影響是?

    如果我們可以知道特定犯人最害怕的刑罰,就可以把法律訂成,例如說︰「偷漫畫的人,處以死刑和無期徒刑裡你比較害怕的那個,科科」,不過這似乎辦不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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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試著把有關於執法正當性的想法說清楚一點:

    我的意思是,我們認為殺人本身是一個道德上錯誤的行為,因此國家就不該殺人,這是一個義務論的看法。但如果要符合結果論,國家也必須要證明,因為執行死刑所保護的人數,確實比因為被誤判而處死的人多。這樣才能夠符合道德上的結果論。

    如果國家無法證成這點,那麼我只能說死刑是不道德的,因為殺人本身是不道德的行為,而國家又無法證明執行死刑確實能在結果上帶來比較好的效益。

    又,如果我們駁斥:根本沒有誤判。那麼便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死刑無論如何都不會造成錯殺。而既然沒有因誤判而處死的人,那麼因為執行死刑所保護的人數就絕對比較多,因而結果的效益也一定比較好。

    但如果,我們在前提上就承認了,在過去既有執行死刑的經驗中,誤判確實存在,而且未來還會有一定的機率再次發生。

    那麼因為前面所講的,我會以為,「誤判」可以作為廢除死刑的依據。


    另外,我懂你後面說的了,在你設定的Q底下的確是如此,因而我也同意你的論證是有效的。只是我一直覺得「終身監禁」是一個可以同時滿足道德上的義務論跟結果論的方案。它可以面對誤判的問題(如果確定是誤判還可以放出來給予賠償),而又不會像「終身監禁+極刑」的方案可能會面臨其它道德上的問題(實際上是哪些道德上的問題我也不知道,要那個極刑實際上是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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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然而,如果P被證成了,我們就可以要這類人閉嘴,回去把數據挖出來再說。因為,根據P,除非Q不為真,否則誤判就不會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

    就算P被證成了,你也無法要這類人閉嘴。因為,若Q為真,誤判就不會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但你無法證明Q為真,因此你就不能說誤判不會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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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Hao-Zhong︰

    事實上我猜測或許這種「自己殺99個,或者歹徒殺100個」的兩難會成為義務論的困難。癥結在於不可能有沒有例外的義務,我們不可能會接受「不能殺人,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不能殺人」這種道德規約。(事實上,我會更進一步說,當我們瞭解什麼是「殺人」,我們就會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遵守這類規約,因為在一些情況下不管我們怎麼選擇都會殺人,我會在最近的文章裡談這件事)

    aaa︰

    為什麼證明Q僅僅只是支持死刑的人的責任?當Q為真,誤判就不會是廢除死刑的好理由,以誤判作為理由反對死刑的人難道沒有責任證明Q不為真,或者至少證明我們沒有理由相信Q嗎?

    我原來的論點並不是一面倒向支持死刑的一方的,基本上我認為,如果我們沒有理由相信Q也沒有理由反對Q,那麼,誤判這個字眼根本不該在討論中出現,不管是出自正方還是反方的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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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從頭到尾沒有提到證明Q是誰的責任
    你如果仔細看可以發現
    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由你的論述而來
    我所指出的
    只是你在邏輯上很明顯的錯誤。

    我覺得這種想法還滿可笑的

    正義,是不能量化的。
    誤判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都是不正義的。

    既然死刑有可能導致不正義的結果
    那這個結果,怎麼不能拿來反對死刑?

    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
    "既然你們無法證明的Q的對錯,那就不能討論___"
    那是不是遇到每件事情
    我只要拋出一個沒人能證明的東西
    就可以要那些人閉嘴?

    那每件事情都不用討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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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aa︰

    「我從頭到尾沒有提到證明Q是誰的責任」

    如果沒有人有責任證明Q,你怎麼能抱怨我沒有證明它呢?

    「正義,是不能量化的。
    誤判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都是不正義的。

    既然死刑有可能導致不正義的結果
    那這個結果,怎麼不能拿來反對死刑?」

    我相信這個直覺是來自於跟道德無關的因素,詳見︰《不做的罪惡》。簡單地說,廢除死刑也可能導致不正義的結果(因犯罪率上升而多出來的那些苦難)。既然兩邊都可能有不正義的結果,如果兩造都沒有理據能說明,我們有理由相信己方政策下的不正義比對方小,那麼,兩邊都該在這個點上閉嘴。

    「那是不是遇到每件事情
    我只要拋出一個沒人能證明的東西
    就可以要那些人閉嘴?

    那每件事情都不用討論啦。」

    我想,在這裡「證明」是個太強的字眼。我願意接受︰「如果我們有理由相信說,在這個國家裡,比起誤判處死的人數,有更多人因為死刑的確實執行而保住生命,那麼,在這個國家裡,我們就不該主張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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